金币中心|设首页|入收藏|English|移动版|客户端|可做什么?|
首页 认识会计 会计人物 会计史话 职业规划 职场故事 职场动态 求职参考 实务操作 书讯书评 
您的位置:首页职场天地会计史话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的沿革与发展(4)

来源:财会通讯   发布时间:2005-11-02  作者:杨时展   编辑:ycy

阅读:9233  打印   RSS 字号:||

  四、有一点是实质性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审计工作,特别强调独立、公正、不偏、不倚,国际上惯称“独立审计”。《暂行规定》根据这一精神,注意到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问题。《暂行规定》一共十条,有两条直接提到“独立”字样。《规定》之(一)指出:会计顾问处是一个办理会计公证、咨询等业务的“独立单位”;《规定》之(八)指出: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必然坚持独立、公正的原则”,都说明这一点。第(七)点规定:事务所承办经济纠纷案件的注册会计师,必须与委托人无利害关系;第(八)点规定:会计师不得参与隐瞒伪造帐目、营私舞弊等行为,也体现这种独立的要求。其立法的精神,十分明确,应该肯定。但规定之(二)的末项说:“注册会计师可以专任,也可以兼任”。这“也可以兼任”五字,却给以后的工作带来致命的麻烦。允许兼任,愿意在于照顾当时缺少注册会计师这一实际,使注册会计师制度能很快建立,很快为改革开放服务。而且,这兼任的事,过去也是有的。问题在于对兼任不加限制,使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独立性,一上来就受到严重冲击。??
  根据《暂行规定》:各地方财政厅、局是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主管机关,掌握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大权。对兼任不加限制的结果却对各地方财政厅、局的主要会计事务管理人员大开了方便之门,使他们几乎都利用“可以兼任”这个规定,和手中的审批大权,将自己审批为注册会计师,同时并依附当地的财政厅、局,以省市地方的名称,办起事务所,当上了事务所的负责人。这样一来,不但使这个事务所一上来就在事实上成了地方财政厅、局的附属单位、成了官办事务所,使《暂行规定》所要求的独立精神和“独立单位”,成为空话;更使这些事务所在事实上成了这个地方的“太上事务所”、“把头事务所”,某些地方还到了水泼不进的地步。无论当地在客观上多么需要多几个真正独立公正的事务所来为当地急剧发展的经济服务,审批之门却很难打开。从而使一个本应大力支持会计师事务健康发展的机关,在其独占有利益的驱动下,成为一个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的障碍,并使这一国外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的机构一上来就形象不好,信誉扫地,造成今天这种很难收拾的局面,恐怕真不是制定这个《暂行规定》时始料所及的。?
  从《会计顾问处暂行规定》颁布之日起,到1986年9月底止,仅从财政部编印的注册会计师手册看,全国先后成立的会计事务所已有80以上。估计,还有未列入手册的。批准的注册会计师超过500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西藏外,都成立了会计事务所,各单列市,名省会城市,如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开封、武汉、广州、南京、合肥、福州、济南、成都、昆明、大连、宁波、厦门及及深圳、珠海特区,也都成立了事务所,但大多依附地方财政部门。真正办成“独立单位”的,百不得一!以后,各地方有附属企事业单位的权力部门,乃至在某一方面有权能使这些他属的企事业单位非听命于自己不可的权力部门,群起效尤,更办起了许多“行业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公正性就更不可问了!?在各行业的垄断下,公平、竞争、也不可问了。1985年财政部在福州召开的全国注册会计师第二次会议上即提到:“行业性会计事务所听由行业内办,其独立性,客观性都成问题”*《上海会计》86年第一期48页。)。真是一步走歪,就一路歪下去了。??
  这个时期有注册会计师业务,大抵以三资企业为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外商通过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合作开发、独资企业、补偿贸易和其他形式直接投资于我国的资金逐年增加。据1986年6月8日《人民日报》海外版资料:到1986年一季度,中外合资企业有2517家,合作企业4021家,外国独资企业126家。合同协议的外商投资额达167?6亿美元。如前所述,这些企业的验资、查帐,所得税申报、外汇收支报告,都要委托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和出具证明,如有清算事宜,也要委托中国的注册会计师担任。应该说,这些工作,都对改善外商来华的投资,吸引三资的继续来华,起了积极作用。1993年一年,我们引进的外资即达250亿美元,仅次于美国,这是我国整个经济形势和投资环境改善的结果,应该说:其中也有注册会计师制度的作用。中国的注册会计师事业当时正在起步,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应该肯定。当时,参加这些工作的主要是离退休老会计,尽管面临着许多不熟悉的新问题,大都仍能以一个注册会计师的身份,兢兢业业,边学边干,在技术和作风上起老马识途的作用。如果我们的注册会计师制度能更健全些,领导更得力些,精力更集中些,其成绩将更可观。同时,各引进单位,对引进项目在引进前的可行性研究上,在引进中的谈判与签订协议合同上,能够照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外合资项目谈判、签约这个规定的精神,认真请注册会计师参加咨询、顾问用途的也不多,以致往往从不适当外商,以不适当的价格,引进了不适当的重复、上当、受骗的项目,多付了许多明明可省的学费,也值得我们引以为鉴。?
  总的说来:新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制度毕竟已起步了,这就是这一阶段的最大成绩。和它相比,余外的都是次要的了。??
(二)《注册会计师条例》时期(1986年10月-1993年12月)?
  一、《条例》的制订及其主要内容《暂行规定》的颁布,恢复了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制度,在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制度史上,值得大书特书。但《暂行规定》毕竟是一个为了应急而匆匆出台的东西,只要求各地方财政厅、局试行,其本身是不成熟悉的,约束力也有限。试行以后,我国的情况又急剧发展,不免很快就有不适用之感。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修改了宪法,决定在国务院下设审计机关。1983年夏,国务院审计署成立。审计署成立之前,按照前苏联的情况,财政部兼管审计工作。审计署成立以后,政府审计工作这一摊,由审计署接管,没有问题。而《暂行规定》一开头就说是“为了加强会计工作,推行审计制度并适应发展中外合资企业需要”而施行的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否也改由审计署来管,在某些人心目中,似乎不明确了。1983年秋,紧跟着审计署的成立,财政部就组织专人研究废除《暂行规定》,起草《注册会计师条例》的问题。1985年初,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形成《条例》的讨论稿,经过各方面的讨论、修改,于1986年1月报国务院。5月经国务院通过,7月3日由国务院正式发布,10月1日起施行。??
  《注册会计师条例》计六章36条,其内容比《暂行规定》充实多了,对制定《条例》的目的,注册会计师的性质、工作机构、管理机关、考试注册、工作规则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收费、违犯处分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并对以下各点,有所更张:??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更多关于 中国会计现代史 会计史话 的新闻 关于 中国会计现代史 会计史话 的论坛帖子
返回职场天地首页 >
 
 用户登录
视野周刊订阅 回顾>
热门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