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IPA会籍资格被纳入浙江省注协、省评协行业人才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来源:IPA 时间:2026-06-17 作者:IPA编辑:无忧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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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正式印发浙注协〔2026〕96 号文件,发布《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共会计师协会(澳大利亚)(Institute of Public Accountants,简称 IPA)资格正式纳入该办法人才支持范畴,浙江省内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考取 IPA 资格可按政策规定申领专项人才奖励与补助。原文链接:https://www.zicpa.org.cn/#/detail/44440

认可!IPA会籍资格被纳入浙江省注协、省评协行业人才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本次《办法》经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正式施行,旨在深入推进行业人才战略实施,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专业人才,尤其是国际化高端财会人才的培育与扶持力度,激励行业从业人员提升专业素养、拓展国际执业视野,助力浙江省注册会计师与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国际化发展。

作为澳大利亚历史悠久的专业会计师团体,IPA 成立于 1923 年,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亚太会计师联合会(CAPA)正式会员,会员遍布全球百余个国家和地区,在国际财会、审计、资产管理领域具备广泛认可度与专业影响力。IPA会籍资格体系高度契合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国际化业务发展需求,与浙江省财会及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方向契合

依据《办法》相关规定,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在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执业满三年,且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专职从业期间考取IPA资格的当年度奖励5000 元。该政策落地,将切实降低省内从业人员考取国际高端财会资格的成本,为行业人才成长提供坚实政策保障。

未来IPA 中国办公室将持续深化与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的合作,依托自身国际资源与成熟人才培养体系,面向浙江地区广大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提供专业的资格解读、学习辅导、继续教育等配套服务。同时持续搭建境内外行业交流桥梁,协同落实行业人才扶持政策,共育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财会资产评估人才,携手推动浙江省注册会计师与资产评估行业迈向更高水平的国际化发展新阶段。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