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审计局印发《青岛市智能审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着力构建贯穿审计全过程、各业务方面的智能化工作体系。
《办法》明确了智能审计总体要求与适用范围,进一步细化智能审计各责任主体职责,着力打造适应新时代审计监督发展格局的智能审计工作模式,为全市智能审计开展提供制度支撑。
《办法》规定,要严格数据采集和治理的工作要求,规范数据分析使用的流程,推行“双主审”工作模式和“七张清单”工作机制,压实业务部门在审计项目中承担数据分析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数据全流程安全保密管理,以标准化数据管理促进审计质效提升。
《办法》要求,要不断深化智能审计技术应用,统筹推进智能体等的的创新应用,紧扣“新技术、新模式、新方法、新领域”,推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深度融入审计业务场景。
《办法》强调,要注重智能审计人才队伍建设,通过组建数据分析团队、大数据审计青年尖刀班等模式,常态化开展智能审计培训、重点课题攻关、大数据审计技能竞赛等举措,加强智能审计人才培养与选拔,助力提升全市审计机关智能审计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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