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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展第一期会计青年英才培养工作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发布时间:2024-01-12  作者:视野   编辑:无忧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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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浙江财政厅开展第一期会计青年英才培养工作,选拔学员人数不超过65名。

中国会计视野讯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一期会计青年英才培养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战略新举措,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强省首位战略,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财会〔2021〕34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决定开展浙江省第一期会计青年英才培养工作。

聚焦助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围绕建设分层次、多领会计人才队伍培训培养体系的总体工作要求,持续推动会计人才梯队建设,着力加强会计后备人才培养,通过实施会计青年英才培养项目,培养造就一批综合素质优秀、专业技能娴熟、视野开阔并具有创新精神的国际化、复合型的青年会计人才,形成高端、后备有序衔接的会计人才发展格局,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会计专业支持。

浙江省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中从事财政、财务会计工作的优秀青年骨干,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2023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以上会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从事财政、财务、会计工作3年以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全省财会知识大赛个人优秀奖前5名的获奖者,且符合上述条件可不参加笔试、面试直接录取;其他个人优秀奖获奖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最近5年内因财会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选拔学员人数不超过65名,根据报名、考核选拔情况最终确定。

省财政厅统一负责学员选拔的组织工作,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核工作。按照自愿申报、单位推荐、公开选拔的原则,分申报、审核、笔试、面试、录取等步骤选拔学员。

各县(市、区)财政局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于2024年2月23日前在“浙江会计管理云平台”-“青年英才培养”模块填写审核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提交各市财政局审核。各市财政局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于2024年2月29日前在“浙江会计管理云平台”-“青年英才培养”模块填写审核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提交省财政厅审核。

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笔试命题,考试范围涉及时事政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会计准则制度、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以及其他财政会计改革等知识。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参加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总人数不低于招收学员人数的1:1.5。面试由省财政厅组织,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文地址://czt.zj.gov.cn/art/2024/1/11/art_1164164_58928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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