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版权局关于印发〈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方 案〉的通知》(金发〔2025〕10号)、《财政部金融监管 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知识产 权资产评估若干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28号)有关 工作要求,结合《深圳金融监管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深圳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进知识产权金融生态 综合试点行动方案(2026—2027年)〉的通知》(深金发〔2026〕 75号)相关工作部署,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深圳市知识产 权金融协会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2025年度知识产 权评估业务特色机构名录》,在《深圳市知识产权评估特色 机构名单(2025版)》的基础上汇编形成《深圳市知识产权 评估特色机构名单(2026版)》(以下简称“特色机构名单”)。 特色机构名单入选标准为:机构设立备案时间均超过3年; 合伙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2名以上资产评估师,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8名以上资产评估师;申报期内出具知识产权 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不少于10份,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或自律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