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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税收优惠政策延续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26-01-16  作者:待查   编辑:clj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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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中国会计视野讯 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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