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网站整理了2026年1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还会陆续增加本月新发布当月实施的法规。
中央法规:
增值税法
2024年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通过的增值税法保持了现行的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明确了税收优惠相关举措,减轻小微企业税负压力,扶持特定产业、重点产业,鼓励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内容。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共6章54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细化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二是明确税率适用。三是确定不同情形应纳税额计算方法。四是完善税收优惠。五是健全征管措施。
税务人员税收业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税,促进税务干部依法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人员税收业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
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明确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30%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执行。
关于保险合同准则转换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企业在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过程中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事项。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本《公告》的企业不再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4 号)第三条中关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相关规定。
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为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关于2026-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根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结合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标准体系发展和车型变化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2026—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关于实施《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决定对《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实施电子数据联网核查。
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可以分为直接租赁业务和售后回租业务。《办法》聚焦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特色功能,强调以租赁物为核心,以直接租赁业务的流程及其管理要求为主线,兼顾售后回租、经营性租赁等其他业务特征,分别作出相应规定。
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明确: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客户向境外汇出资金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元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应当核实汇款人信息的准确性。
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
自2026年1月1日起征信中心将根据不同还款情形完成自动调整,相关逾期记录不再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展示。逾期信息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将不会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予以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