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强化内部治理,回应社会对审计信息透明度的迫切需求,按照《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财会〔2023〕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财会〔2024〕27号)工作部署,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25年12月印发《会计师事务所透明度报告披露指引(试行)》。
按照指引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每年7月31日前自愿披露上一年度透明度报告,披露内容至少包括组织和治理、人员和业务、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外部监管等信息,并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开披露,自披露之日起至少保留3年。截至目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动披露了2025年透明度报告。具体可在各家会计师事务所官网上查询。
会计师事务所披露透明度报告,能够全面、清晰地向公众展示专业实力与责任担当,体现质量管理体系与职业道德建设成果,搭建起行业与社会各界的信任桥梁,促进形成透明化、规范化的信息披露氛围,帮助提升行业整体公信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支持各会计师事务所结合本所实际情况披露透明度报告,鼓励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主动披露透明度报告,强调透明度报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客观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作夸大宣传或过度推介等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加强对发布透明度报告的监督管理,督促引导会计师事务所提升报告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