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津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审计局会同天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整改反馈工作机制,加强审计监督与机构编制监督的协作配合,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力量整合、优势互补的常态化协作平台。
通知明确,在情况通报和信息共享方面,双方要做好日常沟通联系等协作联动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沟通交流审计和机构编制工作最新政策规定、典型案例,通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机构编制突出问题等情况。在线索移送和整改反馈方面,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要将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机构、超编进人、虚报人员占用编制等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市委编办进行调查核实;市委编办要将检查发现的超预算支出、无预算开支等预算管理方面问题及时移送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进行调查核实。对系统性、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双方要共同开展专题调研,指导推动堵塞漏洞、规范管理;要全面梳理编制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易发问题场景,联合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从源头上防范违纪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