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微信号:esnaicom

中国会计视野
[] 金币中心 |设首页 |收藏 |Eng |XBRL中国
首页 国内行业资讯 行业评论 税务资讯 会计信息化 海外财会动态 财经要闻 企业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财经信息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6-06-12  作者:中国新闻网   编辑:lucy93

打印   RSS 字号:|| 
核心提示:市场监管总局聚焦商业广告引证内容,出台《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旨在进一步完善广告监管制度体系,规范市场监管部门广告引证内容监管工作,帮助广告活动主体提升广告引证内容合规能力。

原标题:完善广告监管制度体系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

中新网6月12日电 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聚焦商业广告引证内容,出台《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进一步完善广告监管制度体系,规范市场监管部门广告引证内容监管工作,帮助广告活动主体提升广告引证内容合规能力。

明确适用范围。《指南》明确“广告引证内容”“引证广告”等概念及其应当遵守的一般性原则,强调广告主依法应当对引证内容等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依法承担举证责任。

规范引证内容。《指南》针对实验测量、统计调查、文献资料等不同情形,细化不同类型引证内容的规范性要求,并对广告引证内容构成虚假广告的情形等作出分类说明,回应社会关切。

细化监管规则。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广告,从正反两个方面对广告内容作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并对借绝对化用语等导致消费者对其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产生错误认知的违法情形作细化列举,以进一步健全广告监管制度体系。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广告提示性用语乱象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遏制“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先射箭后画靶”等违法广告,缓解广告主“营销焦虑”,引导其主动摈弃“文字游戏”式广告,切实防范通过制造所谓“萝卜坑赛道冠军”等手段加剧“内卷式”竞争。

延伸阅读:

  • 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 市场监管总局推动价格法等多部法律修订
  • 市场监管总局启动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整治
    返回视野资讯首页 >
     
     用户登录
    视野周刊订阅 回顾>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最新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