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自2021年开展注册会计师电子证书试用以来,应用场景逐步拓展,得到广泛认可。为进一步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自2026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注册会计师电子证书。
实施范围:全省执业注册会计师
证书效力:电子证书与纸质版证书同等法律效力
领取方式:
新注册人员(2026年6月1日起):不再发放纸质证书。通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或“闽政通”APP下载电子证书。
原持纸质证书人员:登录上述平台下载保存。
主要应用场景:
注册会计师办理省内转所、信息变更等业务原则上使用电子证书,直接通过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提交申请,无需邮寄纸质证书和转所申请表。办理跨省转所等业务,因各省政策不一致,目前按原有纸质证书要求办理。
个别注册会计师如因特殊情况暂无法生成电子证书,可及时联系省注协注册管理部协助办理,其间办理相关业务可继续使用原纸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