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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继续执行

来源:上海市财政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6-01-29  作者:上海市财政局网站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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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延长《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原标题:上海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继续执行,延长至2031年1月27日

上海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继续执行:已征十年,人均60平免税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延长《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经评估,《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沪财发〔2020〕18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1月27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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