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交所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谢家伟、刘国平发出监管函
每经ai快讯,2026年1月14日,深交所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谢家伟、刘国平发出监管函:经查,你们作为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的审计机构及签字会计师,在审计项目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关注子公司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相关销售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审批,对相关内部控制的了解程序执行不到位,也未执行相应的穿行测试。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二、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发现康铭盛员工代替个别个体经销商回函的情况。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相关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规定。谢家伟、刘国平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相关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请你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执业规范以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扎实做好审计工作,切实提高审计执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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