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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补充规定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6-01-13  作者:赵建华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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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财政部近日制定印发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会计核算,服务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

原标题:财政部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补充规定》

财政部近日制定印发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会计核算,服务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12日介绍,《补充规定》及时统一和规范了长护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及报表编制,有利于真实反映各地区基金运行情况,为长护险制度的建立完善提供可比、有效的信息,更好服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

负责人表示,《补充规定》根据管理需要调整城乡居民医保保费的会计处理方式,能够如实反映基金运行情况,及早发现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风险。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补充规定》通过设置明细科目方式反映新业务模式,有利于提高信息颗粒度,为加强基金运行监测与风险预警提供支撑。

负责人介绍,《补充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明确长护险基金及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参照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增设相关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明确长护险基金“收支表”的报表格式和编制要求,以及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大病保险支出”项目的列示要求;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等的新旧衔接要求;明确文件的生效日期为2026年1月1日

财政部要求经办机构,及时调整和更新会计核算系统,确保会计核算模块设置满足《补充规定》的要求。严格按照《补充规定》要求开展账务调整,尤其是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要准确梳理业务数据,按照规定的步骤做好保费收入的新旧衔接工作。

延伸阅读:

  • 财政部就财务报表列报(修订意见稿)征求意见
  • 财政部就试点先行类行业会计核算手册答问
  • 财政部就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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