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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明确一票货物免征关税额度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发布时间:2024-12-02  作者:视野   编辑:无忧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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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财政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一票货物免征关税额度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中国会计视野讯 财政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一票货物免征关税额度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以下为公告全文:

关于一票货物免征关税额度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继续对关税税额在人民币五十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征关税。

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2024年11月29日

原文地址://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411/t20241129_39485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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