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医改类三期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桂战略,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推进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会计人才培养支持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医改类三期班)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
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医改类三期班)的选拔采取个人报名申请→单位审核推荐→个人报名材料量化评分→选拔笔试→面试→总分排序的方式,择优选拔培养对象。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承担审核责任。经审查合格的,单位在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栏签署鉴定及推荐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材料报至所属卫生健康部门。
由自治区财政厅和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量化评分确定笔试人员名单,进行闭卷选拔笔试。面试内容结合当前财政改革和医疗改革的热点问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试地点设在南宁市,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申报人可关注自治区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发布的相关信息。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个人材料量化评分、笔试和面试的结果,按照总分排序、择优录取并确保录取各设区市至少1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的原则确定入围名单,并在自治区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广西“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医改类三期班)培养对象。
原文地址:https://czt.gxzf.gov.cn/xwdt/tzgg/t192009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