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需求和问题处理规程>的通知》。
按照财政厅数字财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要求,为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明确工作流程,健全反馈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制定《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问题和需求处理规程》。
本着“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原则,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使用单位所提需求应具有通用性、普遍性,适宜在全区范围内应用。经评估,确需实现的个性化需求,在符合业务和标准的前提下,予以实现。
软件需求分为三类:新增需求、优化完善需求和统计报表需求。新增需求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无此功能,需新增开发的软件功能的需求。优化完善需求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已有对应功能,但需进一步优化完善,如新增展示列、查询条件、控制规则等。统计报表需求是指查询报表是业务系统应用的最终展现,查询报表本着简而精、高可用,高聚合、普适性原则,以优化整合为主,新增定制为辅。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统计报表需求,包含已有报表的调整和新增报表。
软件需求征集范围为全区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使用单位。所有单位业务需求提交后,需经本级财政部门和上级财政部门逐级审核上报至自治区财政厅。
系统问题分类包括:功能配置、数据修复、软件bug、操作咨询等。问题征集范围包括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部门(单位),以及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相关联的部门(单位)、金融机构等。
附件: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问题和需求处理规程.doc
原文地址:https://czt.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tzgg/202406/t20240625_2529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