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四川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联合检查的通知》。
四川省范围内非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按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抽选重点检查对象,结合投诉举报和相关部门移交的线索等情况确定检查名单。财政厅和省评协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重点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机构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及项目质量等情况。
检查范围为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的执业情况,必要时追溯至以前年度。发现重大问题或违法线索时,可延伸检查评估委托人或评估报告使用人及相关单位。
6月17日前自查阶段。评估机构应结合以上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完善,形成自查报告。
6月中旬至7月下旬重点检查阶段。财政厅和省评协将按要求精准选取检查对象,名单分别在财政厅和省评协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具体检查时间及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由检查组按程序通知被查评估机构。检查组对照五个方面检查内容进行逐项梳理,抽取评估报告进行检查。聚焦具有重大影响的资产评估项目,重点查处关键评估程序未执行到位、滥用资产评估方法、出具重大遗漏或虚假评估报告等问题。
财政厅和省评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问题严重的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即“一查双罚”,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结果将通过财政厅门户网站和省评协网站向社会公告。
原文地址:https://czt.sc.gov.cn/scczt/tzgg/2024/6/7/12f5c0feeb0349d29839edf8249e24c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