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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发布时间:2024-02-14  作者:视野   编辑:无忧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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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通知》。

中国会计视野讯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通知》。

以下为通知全文: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中医药主管部门,兰州新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中医药主管部门,甘肃矿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中医药主管部门,各公立医院: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进我省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公立医院内部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效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公益性原则,持续优化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环境,推动公立医院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制衡有力、运行有效、监督到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规范公立医院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有效防控公立医院内部运营风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责任分工。市(州)财政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公立医院内控建设的政策指导,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过程指导和督促工作;市(州)财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医保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坚持协同推进,加强对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公立医院及时整改完善。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策及业务培训,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公立医院要按照《指导意见》和本通知确定的工作要求和主要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积极推进内控建设在本单位落地见效。

(三)完成时限。市(州)财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医保部门要全流程跟踪指导,持续跟进,确保公立医院加强内控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各公立医院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制定加强内控建设工作方案,成立内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管理职责,并于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主要任务。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公立医院党委要切实发挥在内部控制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主要负责人是整体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各自分管领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

(二)明确管理职责。公立医院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或内部控制委员会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公立医院内部各部门是本部门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责任主体,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内部控制有效性负责。鼓励综合职能部门作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牵头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或指定的相关部门作为内控建设与实施监督评价部门。

(三)加强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公立医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审议内部控制牵头部门提交的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布置年度工作任务。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建设重点关注:单位议事决策机制、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决策和执行的制衡机制、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关键岗位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四)完善业务层面及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措施。公立医院要坚决落实《指导意见》具体要求,围绕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基本建设项目合同、医疗、互联网诊疗、科研、医保基金管理、医联体管理、生物安全管理等业务完善内控措施,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和运营管理效率。

(五)健全完善定期风险评估工作。公立医院内部审计部门或指定的相关部门至少每年组织一次风险评估,并形成书面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书面风险评估报告应于每年6月底前报送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有条件的单位可聘请具有胜任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工作应兼顾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同时针对涉及资金规模较大、廉政风险较高、业务模式较新、影响可持续发展等领域进行重点评估。

(六)提高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及使用水平。公立医院是内部控制报告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立医院应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按照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要求,以能够反映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为支撑,真实、全面、准确、规范报告年度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加强对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分析与使用,提高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七)强化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公立医院应定期对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实施情况有效性开展自我评价,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每年12月30日前及时报送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根据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落实。公立医院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联动作用,依法依规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巡视巡查等部门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八)提升内部控制信息化水平。公立医院要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建设融入信息化建设,将岗位职责、业务标准、制度流程、关键管控点及数据需求嵌入信息系统,明确操作权限,严格岗位操作规范,推进业务流程提效优化。加强信息集成化建设,推进各类信息系统之间互通共享,进一步实现各类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资金流、实物流、信息流、数据流有效匹配、顺畅衔接。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

原文地址://czt.gansu.gov.cn/czt/c107472/202402/1738621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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