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31日,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由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以下简称efrag)提交并经后续审议修改的首批欧洲可持续报告准则(以下简称esrs)。根据《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不同类型企业将分阶段实施esrs相关披露要求。
首批esrs共有12项准则,包括2项通用准则和10项环境、社会和治理(以下简称esg)主题准则。2项通用准则分别为《esrs第1号——一般要求》和《esrs第2号——一般披露》,10项esg主题准则包括5项环境主题准则(《esrs第e1号——气候变化》、《esrs第e2号——污染》、《esrs第e3号——水与海洋资源》、《esrs第e4号——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esrs第e5号——资源利用和循环经济》)、4项社会主题准则(《esrs第s1号——自有劳动力》、《esrs第s2号——价值链中的工人》、《esrs第s3号——受影响的社区》、《esrs第s4号——消费者和终端用户》)以及1项治理主题准则(《esrs第g1号——商业操守》)。
同时,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esrs的问答,就esrs的制定过程、esrs的披露要求、esrs最终准则相较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情况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