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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纳税人少缴个人所得税2.44万元被罚

来源:证券时报网   发布时间:2022-06-09  作者: 宋腾虎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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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期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处了蓝某某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经查,蓝某某未依法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2.44万元。

证券时报网讯,据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6月9日消息,近期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处了蓝某某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经查,蓝某某未依法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2.44万元。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蓝某某主动申报补缴了部分税款。综合考虑上述情况,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蓝某某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67万元。

延伸阅读: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答记者问
  •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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