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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发布时间:2022-01-28  作者: 许擎天梅   编辑:lucy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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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深交所建立了基金通平台,并制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标题:深交所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

证券时报e公司讯,深交所公告,为便利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场外份额转让,深交所建立了基金通平台,并制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指引实施初期,基金通平台仅支持通过报价转让方式转让基金份额,询价转让方式的具体实施时间由深交所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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